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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自然排序點擊軟體關鍵字自然排序點擊軟體關鍵字自然排序點擊軟體各種點擊付費廣告軟體中國時報【王己由、林偉信╱台北報導】

《壹週刊》五年前以「連家遊紐西蘭超高檔」為題,報導連戰一家豪奢旅遊,連惠心認為《壹週刊》的報導無關公眾利益,純屬個人隱私的家族旅遊,違反雙方簽訂報導前要先求證的約定。台北地院審理後,昨日判決出版《壹週刊》的台灣壹傳媒公司和社長裴偉,各賠償一百萬、共計兩百萬元。

法官認為,台灣壹傳媒屢屢違約,無視雙方協議和自我承諾,已有違誠信,顯見壹傳媒簽署協議書並不足以遏阻《壹週刊》報導連惠心和其家人相關隱私的行為,也造成原告一家人生活起居上的困擾,連惠心訴請壹傳媒和裴偉各給付一百萬元懲罰性違約金,並沒有過高、也沒有顯失公平,昨日判決應如數賠償。

代表台灣壹傳媒公司發言的法務經理葉錫波,昨日面對記者訊問本案看法,只說:「收到判決書後,會上訴。」沒有表示其他意見。

《壹週刊》九十六年一月報導「連勝文夏威夷辦豪奢婚禮踢爆儉樸假象」,同年九月報導「連惠心兩百萬名駒曝光」、九十七年四月報導「蔡依珊懷孕身形」三篇連家新聞,《壹週刊》未查證就報導,已被判各賠兩百萬元、共賠償連家六百萬元確定。

後來連惠心又因九十六年一月十一日出刊的《壹週刊》二九四期,以「豪奢婚禮壞事:連勝文夏威夷婚禮泡湯」為標題報導連勝文的婚事,第四度認為違約提告獲勝訴,加上本案,累計報導連戰家族新聞,《壹週刊》五度踢到鐵板,再次打輸官司。

連戰是在九十三年競選總統時,《壹週刊》曾以「連惠心私密信件驚爆連戰打老婆」標題,報導連戰涉家庭暴力。連惠心認報導不實,控告涉嫌誹謗、偽造文書,並提起民事賠償訴訟。雙方在九十五年一月四日,簽下協議書撤告和解,約定壹週刊往後報導連家新聞,須先向連家人查證,若違約,台灣壹傳媒和社長要各賠償一百萬元,種下連家屢告贏《壹週刊》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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